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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德州市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公告(3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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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德州市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公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的重要指示要求,经省委组织部同意,2023年我市继续组织开展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推荐

   组织推荐由乡镇(街道)党(工)委按照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根据基层工作实际和干部队伍状况,对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在广泛动员的基础上,按照个人意愿,研究提出推荐人选名单。

   (一)推荐人选的范围

   现任职且任职3年以上的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现从事且从事5年以上乡镇(街道)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工作的长期在乡镇(街道)工作人员以及现从事且从事5年以上社区工作的优秀社区工作者,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推荐、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审核,可参加所在县(市、区)面向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长期在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及优秀社区工作者相应职位的公务员招考。其任职时间和工作时间应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4月。

   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违规辞去公职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纳入推荐人选范围。

   推荐人选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过硬,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扎实,实绩突出,模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年龄为1982年4月至2005年4月期间出生。在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上获得过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者市级以上部门表彰(通报表扬)奖励,且经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认定为特别优秀的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年龄可放宽至1977年4月以后出生;

   5、具有高中、中专(含我省技工学校全日制毕业生)以上文化程度;

   6、已满最低服务期限。

   (二)推荐程序

   1、4月28日前,申请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向乡镇(街道)党(工)委提交书面报考申请,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综合申请人的现实表现、工作实绩、人事档案等情况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推荐人选。

   2、5月6日前,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并组织拟推荐人选填写《2023年度德州市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按照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要求统一审核后,报送相关材料。

   3、5月8日前,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将审核通过的组织推荐人选名单反馈至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由乡镇(街道)党(工)委通知申请人推荐审核结果。

   二、招考程序

   (一)报名程序

   1、职位查询。招录职位详见《2023年度德州市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职位表》。

   对招录职位和招考公告中的学历、回避情形、资格条件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推荐人选直接与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联系。

   2、网上报名。经组织推荐、审定后,推荐人选可在2023年5月9日10:00至5月10日16:00期间登陆“灯塔-德州党建”网站(http://dzdj.dezhou.gov.cn)“考录公务员专题”的相关链接,进行网上报名,报考所在县(市、区)的一个相应职位。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与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职位不接受未经组织推荐、审查的个人报名。报考者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所在的同一机关(单位),不能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回避情形的机关(单位)或相应职位。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人员可于2023年5月9日11:00至5月11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组织推荐、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期管理等录用工作的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组织推荐、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将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并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4、网上缴费确认。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应于2023年5月9日11:00至5月11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确认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

   5、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报名缴费成功后,要及时打印《2023年度德州市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等报名资料(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签署《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并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发布公告。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公示拟录用人员阶段。

   6、录用计划核减及其他。对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2倍的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录用计划。

   对于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报名人员,经本人同意,可按规定改报所在县(市、区)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

   笔试阅卷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者的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可登陆“灯塔-德州党建”网站(http://dzdj.dezhou.gov.cn)“考录公务员专题”的相关链接查询。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2、面试。招录机关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确定现有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方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实行考官和考生双抽签。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公布。

   (三)履历业绩评价

   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职位进入面试范围的全部人选参加履历业绩评价(具体办法见附件)。

   考试评价结束后,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履历业绩评价成绩、综合成绩,在“灯塔-德州党建”网站“考录公务员专题”上予以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履历业绩评价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按笔试、面试、履历业绩评价成绩分别占40%、50%、1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

   (四)体检和考察

   招录机关负责体检和考察工作。招录机关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情况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如同一职位出现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还必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面试成绩有效人员的平均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报考者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考察工作贯彻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考察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报考合并类职位的体检考察人选,在招录职位拟录用人员公示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公开选择该职位规定的具体用人单位。   本次招录,对体检考察人选,不再递补。

   三、公示和报到

   招录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在其所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报考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要求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对于公示或录用后无故放弃录用的人员,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将有关情况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录在案。

   四、试用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招录机关和用人单位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严格教育、悉心培养、全面考核。试用期间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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